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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道通信(301139) - 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元道通信元道通信(SZ:301139)2025-10-29 20:42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零二五年十月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应为独立 董事。 第四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