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道通信(30113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元道通信元道通信(SZ:301139)2025-10-29 20:42

募集资金支取与置换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通知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6]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在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管理 - 超期限且投入未达50%,重新论证项目[12] - 实际与预计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6]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不超十二个月,到期归还2日内公告[15][16] - 可现金管理,产品保本、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不质押[17][20]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4] - 达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股东会审议[24] 监督核查要求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进展,出具报告并披露[26] - 当年有使用,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27] - 保荐或独财顾问至少半年现场核查,年末出报告[28] 超募资金使用 - 用于在建及新项目等,结项时明确计划[17] - 投资项目披露建设方案等信息[17] 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 改变地点,董事会审议后公告说明[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