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道通信(301139) -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6] 委员提名与选举 - 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选举[6] 主任委员选举 - 由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6]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6] - 半数以上委员提议须召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记录和决议保存十年[16][17] 职责与规则施行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管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4] - 工作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