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道通信(30113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遵守法规,以公开信息交流,避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 - 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介绍公司[4]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8] 主要发言人与管理对象 - 主要发言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非主要发言人需董事会秘书在场[6] - 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顾问等[10]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发展战略、经营管理、风险挑战等信息[13] - 通过多种方式沟通,保证联系渠道畅通[12] 说明会相关 - 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提前公告并征集问题[14][15]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提问并注重互动效果[18] 工作管理 - 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22] - 工作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沟通等素质技能[23] - 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职责[24][25] 其他规定 - 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证券部归集信息[25] - 可聘请专业顾问,但避免利益冲突[25] - 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29] - 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等违规行为[29] - 涉及股价敏感提问,告知关注公告并解释规则[30] - 不得以交流代替正式信息披露,泄露信息应立即公告[3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