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道通信(30113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议事规则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 使职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 人,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 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 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