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道通信(30113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元道通信元道通信(SZ:301139)2025-10-29 20:42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8]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11] - 受处罚或谴责者不得为候选人[16] - 连续任职六年内不得再提名[16]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7]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并披露[22] - 特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3]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任召集人[2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提前解除或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20][21]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2]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0]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0]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1] 其他规定 - 两名以上可书面提议延期开会或审议事项[31] - 履职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31]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2]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预案、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