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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创瑞通(301668) -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昊创瑞通昊创瑞通(SZ:301668)2025-10-29 20:4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9] 审计委员会会议安排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召开一次[17] - 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可豁免[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关联议题处理 - 关联委员讨论关联议题应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可开会[19] - 出席无关联委员不足总数二分之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9] 会议其他规定 - 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通过议案遵循法规、章程及细则规定[20] - 会议有记录,委员签名,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20]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0] - 出席委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0] 工作细则说明 - “以上”含本数,“过”“不足”不含本数[22]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章程规定执行[23] - 与国家后续法规或修改后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3]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