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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创瑞通(301668) -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昊创瑞通昊创瑞通(SZ:301668)2025-10-29 20:43

信息报告标准 - 负有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的股东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2]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7]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报告[9] 重大风险与变更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的30%属于重大风险[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重大变更[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重大变更[13] -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应及时报告[14] 信息报告流程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知悉信息应立即报告并2个工作日内交书面文件[16]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上报信息,需披露时向董事会汇报并公开披露[16] - 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应敦促各部门及下属公司收集、整理和上报重大信息[18] 责任与制度 - 重大信息未及时上报导致违规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