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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中密控股中密控股(SZ:300470)2025-10-29 20: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工 作职责和程序,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履行忠实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与任职条件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 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并取得国内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