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密控股(30047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形成明确的审查意 见,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1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