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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中密控股中密控股(SZ:300470)2025-10-29 20:43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 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 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审核同意,方可对外 报道、传送。公司依法报送或披露的信息,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 信息的及时报告、管理和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 合他人操纵公司证券交易价格。 第五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知悉相关法律法规,严守保密义务,并应严 格遵循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登记,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