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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 - 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0月)
中密控股中密控股(SZ:300470)2025-10-29 20: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内部问责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五)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问责事项 第六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问责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 相关人员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密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的建设,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第三条 内部问责制是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其所管辖的 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