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汇(00256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徐家汇徐家汇(SZ:002561)2025-10-29 20:43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任期与职权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6] - 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6]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至少每个会计年度召开一次[15] - 会议通知应提前三日发出,特殊情况经全体委员同意不受此限[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1] 委员履职 - 独立董事履职遇重大事项可提请专门委员会讨论审议[19] - 委员委托他人代出席会议,需在表决前提交授权委托书[2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23] 会议表决 - 会议现场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通讯表决方式为签字表决[26] - 主持人统计并公布表决结果,记录人记录在案[26]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9] - 议案获规定有效表决票数,主持人宣布后形成决议,签字生效[28] 决议处理 - 委员会应将会议决议连同议案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30] - 主任委员或指定委员跟踪决议实施情况,违规则汇报董事会处理[30]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至少包括会议召开信息、议程、委员发言要点等内容[29][33] - 会议记录需独立董事意见,出席委员和记录人签名[33]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33] 细则制定 - 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改,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