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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科技(30068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中石科技中石科技(SZ:300684)2025-10-29 20:4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 - 董事会至少1/3为独立董事,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5]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得任独立董事[8]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任独立董事[8]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配偶等不得任独立董事[10]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配偶等不得任独立董事[10] 独立董事提名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请求股东委托其提名独立董事[12]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满6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14] - 提前解除职务应披露理由依据[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60日内补选[14][1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超30万(自然人)或300万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独立董事过半同意[18] - 行使特别职权需独立董事过半同意[18]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含五项内容[19] - 会前可与秘书沟通提意见[19] - 在专门委员会履职可提请讨论重大事项[20] - 关注决议执行情况,违规可要求说明[20]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异常及时报告[21]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26]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提供资料公司和本人保存10年[26]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26] - 提供工作条件[26] - 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26]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费用公司支付[2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股东会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