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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昌红科技昌红科技(SZ:300151)2025-10-29 20:43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无人有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3] - 独立董事应在年报中对公司担保情况及制度执行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5] 担保条件 - 公司可对符合条件单位提供担保,必要时聘请外部机构评估风险[7] - 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不得为其提供担保[9] 审批要求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须经股东会审批[1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4] 合同与事务 - 担保合同至少应包括被担保主债权种类、数额等内容[15] - 对外担保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包括对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等[18] 后续管理 - 公司应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董事会[20]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20] 信息披露 - 应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在指定报刊披露相关信息[26]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有报告及提供资料责任[23][26] 责任追究 -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按制度执行,有过错的责任人将受相应处分[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