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股份(00207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管 理,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人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 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或者经评估后的实物或者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 资活动,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委托理财、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 期投资等。 第三条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拥有实际控制权公司(以下 统称为"子公司")的投资活动适用于本制度。 第四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第五条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及子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 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金融衍生品等金融投资产品 以及委托他人代为进行短期投资的行为。 公司及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