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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钢股份(002075) -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沙钢股份沙钢股份(SZ:002075)2025-10-29 20:43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 的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公司资金"(以下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 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 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 资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 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也适用本制度。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等生产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