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股份(00207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依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议事规则。 第四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 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类别享有权利,承担 义务;持有同一类别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公司应当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定期查询主要股东 资料以及主要股东的持股变更(包括股权的出质)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的股权结 构。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 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