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股份(00207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沙钢股份沙钢股份(SZ:002075)2025-10-29 20:43

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证券事务部为职能部门[5] 基本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部门职责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活动、处理诉求等[5] 工作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7] 沟通内容与机制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7] - 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和形式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8] 活动记录与档案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平台刊载[8]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9] - 公司应在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完成档案归档工作[9] - 查阅档案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批,借出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周[11] 业绩说明会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24] 调研与采访限制 - 公司应尽量避免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27] 投资者说明会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会前及会中开通提问渠道并答复问题[13] -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司人员应包括董事长(或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23] 调研接待 - 公司接受调研应妥善开展接待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违法违规[16]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9] - 公司应就调研过程和交流内容形成书面记录,人员签字确认,可录音录像[30] - 公司应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明确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17] 互动易平台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指派专人处理信息并谨慎回复[20] - 董事会秘书对互动易平台工作承担管理责任,按内部审核程序开展工作[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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