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股份(00207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 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江 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将公 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交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公告。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