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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钢股份(00207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沙钢股份沙钢股份(SZ:002075)2025-10-29 20:4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总经理行为,保证总经理切实履行其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者经济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及相关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正;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第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