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神科技(00079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的管理制度
华神科技华神科技(SZ:000790)2025-10-29 20:43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4][6] - 现任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4][6]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8]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离职后6个月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7][8] 股份转让计算与申报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9] - 股份变动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变动信息[10]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情况[10][11] 买卖时间限制 - 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业绩预告和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11] 减持规定 - 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2] - 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13] - 实施完毕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未实施或未实施完毕在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3] 增持规定 - 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增持计划[12] - 披露增持计划公告应包含已持股数量、占比等多项内容,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日起不超6个月[13] - 披露增持计划应承诺在实施期限内完成[14] - 实施期限过半通知公司并披露增持进展公告[14] - 定期报告发布时增持计划未实施完毕或期限未届满,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实施情况[15]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公司股份[16] 股份变动报告与披露 - 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应按相关规定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