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未反馈或不同意,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未反馈或不同意,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7]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1] 股份表决权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3]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选举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23]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类别股公司需分别统计并公告[25]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25]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6] 特殊情况处理 - 因特殊原因导致股东会中止或不能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及时公告,同时向监管部门报告[26] 股东出席 - 个人股东出席股东会需持有效证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16] 资格验证 - 召集人和律师需依据股东名册验证股东资格合法性并登记[17] 股份回购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27]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7] 法院判决处理 - 人民法院对相关事项作出判决或裁定,上市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及时处理并披露[28] 违规处理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有权对公司挂牌交易的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并要求董事会解释公告[30] - 股东会召集、召开和信息披露不符合要求,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有权责令公司或责任人限期改正,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30]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有权责令改正,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或不改正,中国证监会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30] 规则定义 - 本规则所称公告等指在符合规定的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32]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2] 规则实施 - 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32]
华神科技(0007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