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宇股份(300702) -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股东会 批准后成立。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 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占多数。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1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