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宇股份(300702) -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以及《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批准、授权,任何人无权以 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适用本制度。未经公司批准,控股子 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或请外单位为其提供担保。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 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