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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宇股份(300702) -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天宇股份天宇股份(SZ:300702)2025-10-29 20:44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股东 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的一 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都拥有与应选董事 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 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但不包括职 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 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当公司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时,应当采用 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