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需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 交易标的为“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计算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投资审批 - 证券投资额度超董事会权限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2] - 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占市值比例适用相关规定,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2] - 未达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对外投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向董事会备案[12] - 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达规定标准,先由公司董事会和/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再由子公司依内部决策程序最终批准实施[12] 投资流程 - 业务部门对对外投资进行可行性分析,报总经理办公会,再按审批权限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15] - 决策机构审议对外投资考察相关法律政策、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实施条件等因素[15] - 投资项目决策需确保贯彻实施,包括签署文件、制定实施计划、组建项目组及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等[16] - 财务部门依据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制定资金配套计划并调配资金[17] - 公司与被投资方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经授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签署[17] 投资管理 - 董事会遴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进行委托理财并签订书面合同[18] - 审计委员会行使对外投资活动的监督检查权[19] - 内部审计部门将审计重要对外投资作为年度工作计划必备内容[20] 投资处置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23] 财务核算 - 财务部对投资活动进行会计记录和核算,垂直管理控股子公司财务[26] 报告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达到标准需聘请证券服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非现金资产需出具评估报告[27] - 公司对外投资应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报告进展[29] 生效时间 -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5]
有方科技(688159) - 有方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