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智家(00266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TCL智家TCL智家(SZ:002668)2025-10-29 20:44

信息披露义务与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负有信息披露义务[2]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8]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披露[12]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等超30%需披露[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3]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异常应披露财务数据[11]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说明[12]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2]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配合披露[24] 信息披露流程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草拟,董秘审核通报[18]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经审计委审核提请董事会审议[18] 信息披露管理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公司重大事项应披露[16]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公司应了解披露[16] - 董秘协调实施信息披露制度,管理证券部[21] - 审计委监督董事及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21] 股票买卖规定 - 董事等买卖股票应通知董秘,违规董秘提示风险[26] - 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违规,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26] 财务及保密管理 - 公司应建立财务内控,内审部监督报告[30] - 信息披露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董秘负责[30][33] - 公司与机构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31] 重大事项报告 - 重大事项相关人员应向董事会和董秘报告并配合[33] - 对外签署重大信息文件应知会董秘并报告进展[34] - 公司收到监管文件,董秘应报告通报[34] 档案管理与责任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档案管理,保管不少于10年[36] - 公司相关人员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追责[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