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为公司关联人[4] - 未来或过去十二个月内符合关联人情形的视同为公司关联人[5] 关联交易原则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开公平公允等原则[8] 关联交易决策 - 股东会表决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决议需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9][10] - 董事会应判断拟提交股东会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13]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需回避,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14] 关联交易监督 -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关联交易行使监督权,损害公司利益时应纠正[21][22]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应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批准并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法人关联交易总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担保除外),应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批准并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担保除外),除披露外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权的子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比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和披露[23]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6] - 公司每年新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总金额,按预计结果提交审议披露,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审议披露[24] 特殊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预计额度[21]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同一交易标的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23] 关联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20] - 公司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TCL智家(00266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