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源(00252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报告义务人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含公司董事等及持股超5%股东等[3] - 持股超5%股东或实控人应主动告知重大信息[10] 报告事项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比达10%以上需报告[6] - 关联交易达一定金额和比例需报告[7] - 重大诉讼和仲裁涉资超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变更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需报告[8] - 重大亏损等重大风险事项需报告[9]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超比例和金额需报告[9] - 营业用主要资产查封超30%需报告[9] 报告要求 - 重大事项最先触及当日向董秘预报[8] - 按规定报告事项进展[13] - 报告人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4] - 未完成交付或过户超3月需及时报告并定期汇报[13] 违规处理 - 报告人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18]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2] 生效时间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