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源(002529) -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资金管理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 - 董高对维护资金安全负法定义务[3]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4] 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不得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7] - 公司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要“五分开”[7] 资产侵占处理 - 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8] - 发现侵占2日内书面报告董事长[9] - 大股东未清偿,公司20日内向司法申请变现冻结股份[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