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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阳(30023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新阳上海新阳(SZ:300236)2025-10-29 20:45

第一章 总 则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合法、科学、规范、高效地行使决策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规章、公 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公 司董事可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 专门委员会并制定该等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专 门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