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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阳(30023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新阳上海新阳(SZ:300236)2025-10-29 20:45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 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过失或不作为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 问责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即被问责人)。 第四条 本制度坚持下列原则: 第二章 问责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问责范围如下: (一)董事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无故不出席会议,不执行股东会、董 事会决议;高管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不执行董事会决议的; (二)经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