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阳(300236)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新阳上海新阳(SZ:300236)2025-10-29 20:4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6月9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21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3381402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13381402股,全部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董事会可在3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需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收购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持股比例限制[1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董事、高管特定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21]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请求起诉[25][27]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6]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起诉[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9]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4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现场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7] - 关联交易决议需经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殊事项需2/3以上[5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78]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9] 利润分配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63]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107] - 当当年每股收益低于0.1元等情况时,公司当年可不进行现金分配[107] 其他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15]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1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6]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27]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需10日内公示解散事由[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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