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阳(30023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新阳上海新阳(SZ:300236)2025-10-29 20:45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是专业会计人士[4]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届不超三年,可连选连任[5] - 委员辞职致人数不足或缺会计专业人士时履职至新委员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5]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4次,每季度1次,可开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职责范围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事项经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7]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提聘用或更换建议[8] - 每年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自身监督报告[10] - 监督评估内部审计部门,参与负责人考核[10] - 监督指导审计室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10] 其他 - 审计室为日常办事机构,提供书面资料[5][13]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24]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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