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阳(30023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相关法律法规 及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并接受深交所对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 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 "国家秘密"),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豁免披露。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