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阳(300236)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对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五条 公司对子公司主要从章程制订、人事、财务、经营决策、信息管理、 检查与考核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 公司的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该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建立 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第二章 人事管理 第七条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制定子公司章程,并依据子公 司章程规定推选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如有)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如有)及高级管理人员候 选人员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或提名。 第九条 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职责: (一)依法行使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权利,承担董事、监事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 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