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流程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7]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临时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2]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4]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 股东买入违规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参与[2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24]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4] - 会议记录保存期十年,若表决事项影响超十年则保留至影响消失[2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8] - 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2]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3]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4] - 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23]
东莞控股(000828) -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