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结构与股本 - 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公司股份总数为127980.0万股,均为普通股[4] - 公司发行面额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4] 人员与股份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5] - 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包销剩余股票除外[6] 决策与审议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单笔担保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金额累计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30%等需特别决议通过[17] 会议相关 - 2025年10月28日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3] - 股东大会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现场大会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13] 股东相关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2]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1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2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23]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应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24]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4]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中第(一)至(三)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5]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26]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26] - 审计委员会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6] 利润分配相关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征集股东在利润分配方案上的投票权[29]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数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30]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31]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提前委任[31] - 公司作出合并决议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32]
千红制药(002550) - 千红制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