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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培动力(603121) - 华培动力: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华培动力华培动力(SH:603121)2025-10-29 21:48

报告主体及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主体[2]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中部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达1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标准时应报告[8] 日常交易披露标准 - 日常交易涉及部分事项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应披露[13] - 日常交易涉及部分事项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应披露[11]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报告[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报告[12] 诉讼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应报告[15] - 涉及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宣告无效的诉讼应报告[15] - 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应报告[15] 资产情况报告标准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的30%需及时报告[16] 资产减值报告标准 -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对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在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应及时报告[17] 人员履职报告标准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或因涉嫌违法被采取措施影响履职需报告[18] 股份质押报告标准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报告[19] -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公司[22] 业绩预计报告标准 - 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21] - 公司预计扣除相关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需报告[21] - 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21] 报告时间要求 - 承担报告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变更联络人需在5日内向董事会办公室备案[7] - 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24小时以内报告[24] 子公司报告要求 - 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应每月向公司提交月度财务报告等资料[24] 重大事项报告要求 - 重大事项与当事人签署意向书或协议,需报告主要内容,内容变更或解除终止需报告情况和原因[25] - 重大事项获有关部门批准或被否决,需报告批准或否决情况[25] - 重大事项出现逾期付款,需报告原因和付款安排[25] - 重大事项主要标的交付或过户超约定期限3个月未完成,需报告原因、进展和预计完成时间,此后每隔30日报告进展[25] - 重大事项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的进展或变化,需报告情况[25] 报送材料要求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事项原因、各方情况、内容及影响等[26] - 报送材料还涉及承诺、合同、政府批文、中介报告、公司内部审批意见等[27] 信息处理流程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向董事会汇报并履行程序[27] - 董事会办公室指定专人整理保管上报信息和材料[27] 信息收集敦促 - 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敦促各部门、分公司等收集、整理、报告重大信息[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