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00082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东莞控股东莞控股(SZ:000828)2025-10-29 21:4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5] - 成员每届任期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等[10] - 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2]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内控检查评价工作[14] 财务披露与报告 - 披露财务报告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1]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13] 内部审计工作 - 内部审计机构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2] - 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检查一次[13] 临时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提议十日内书面反馈[17] - 同意召开五日内发出通知[17] - 会议在提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17] 股东诉讼相关 - 接受特定股东请求可诉讼[19] - 未在三十日内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9]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4]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公司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4] - 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25]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6] 费用承担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