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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00292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伊戈尔伊戈尔(SZ:002922)2025-10-29 21:48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 形成决议后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