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000663) -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人员管理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与当届董事会任期一致[8] - 公司党委对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6] - 党委会对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进行前置研究[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牵头制定工作方案[8] 考核指标 - 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个性化指标权重不低于50%[13] - 考核指标涵盖经济效益类、经营管理类等多方面[12] 协议签订 - 岗位聘任协议明确聘用岗位、任职期限等内容[12] - 《岗位聘任协议》《任期考核责任书》每届任期3年,《年度考核责任书》按自然年签订[14] 薪酬结构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含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等[20] - 绩效年薪占年度薪酬基准比例不低于60%[20] - 任期激励不超任期内年薪总额20%,分3年递延兑现[20] - 基本年薪每年核定一次,按月固定发放[20] 考核结果 -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不合格扣全部绩效年薪[21] -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不合格扣全部任期激励[21] 其他事项 - 公司党委将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情况纳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26] - 党建责任制考核结果与担任党内职务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年薪挂钩[31] -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等,通过之日起施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