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000663) -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永安林业永安林业(SZ:000663)2025-10-29 21:48

公司治理 -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3] - 总经理机构设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各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5] 计划管理 - 总经理下达年度经营计划,主持编制季度及月度经营计划[6][7][8] - 总经理机构按董事会计划制订季度、半年度、年度工作计划[18] - 工作计划征求各部门负责人意见,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实施[19][20] 职责分工 - 副总经理就分管业务向总经理负责并定期汇报[12] - 财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负责资金筹措和项目审查[13] - 总法律顾问负责企业法律合规事务[15] 会议与审定 -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24] - 特定关联交易及大额资金调动使用由总经理办公会审定[29][30] 报告机制 - 公司经营活动报告逐级上报[33] - 总经理机构按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汇报[34] - 利润实现数与预算差异超范围总经理应向董事会报告[34] 细则施行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原细则废止[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