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000663) -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10 月29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提高福建省永安 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效率和管理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职责权限与工作分工作出规定。 第六条 公司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经理、副总经 — 1 —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 第七条 公司应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签 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公司总 经理任免应履行法定的程序。 第二章 总经理机构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主要管理职能与事项作出规定。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 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行使管理职权,承担管理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