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5] - 出现7种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1]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提案[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3]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21日前发书面通知,临时股东会为15日前[14]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5]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若出现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表决委托 - 表决代理委托书至少在会议召开前24小时或指定表决时间前24小时备置于指定地方[20]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6]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6] 报告述职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且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会议主持 -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推举主持人[22] 董事提名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29] 董事选举 - 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表决权总数=持股总数×拟选举董事席位数[31] - 股东累计投出的票数不得超过有效投票权总数[31] - 按得票数从高到低依次产生当选董事,得票数需过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31] - 如出现两名以上董事候选人得票数相同且可能超拟选聘人数,按不同情况处理[31] - 当选董事人数不足应选人数,得票过半数的候选人自动当选,剩余候选人重新选举[31] - 经股东会三轮选举仍不能达到法定或章程规定最低董事人数,原任董事不能离任,董事会5天内开会再次召集临时股东会[31] - 累积投票制下,独立董事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别选举,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32] 表决规则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33]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4]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所持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35] 结果处理 - 会议主持人对表决结果有怀疑可点算票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有异议可要求点票[35]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35]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36] 就任实施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自决议公告日起就任[3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公司两个月内实施方案,可按规定调整[36] 规则说明 - 本规则中“以上”“以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8] - 本规则由股东会审议通过,自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日起生效[38] - 本规则未明确或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规定执行[38]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8]
鼎泰高科(301377) -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