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科防务(00241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雷科防务雷科防务(SZ:002413)2025-10-29 23:09

提名委员会细则审议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4]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提名委员会设独立董事召集人,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6]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4] 提名委员会会议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2] - 根据召集人提议不定期召开,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2] 提名委员会职责 - 研究董事等当选条件,决议交董事会审议实施[9] - 选任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候选人和建议材料[10] 细则管理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后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