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科防务(00241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2025年10月)
雷科防务雷科防务(SZ:002413)2025-10-29 23:13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于2025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报告义务人特定情形下2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证券事务部报告[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2]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千万元需报告[1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百万元需报告[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千万元需报告[1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百万元需报告[12]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千万元需报告[1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4]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相应担保[18]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需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8] - 公司业绩变化幅度达50%以上需关注[19] -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变化需报告[23][2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23][24]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知悉重大信息后1日内交书面文件给董事会秘书[26] - 董事会秘书收到重大信息后及时向董事长汇报[26] 重大信息保密制度 - 重大信息未公布前,内幕信息知情人有保密义务[30] - 公司重大信息泄露应立即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开披露[30] -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重大信息后视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受制度约束[31]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妥善保管载有重大信息的资料[32] - 从事可能常接触重大信息的部门及人员应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专用设备[32] - 工作人员印制文件资料应按批示数量印制,损坏资料由监印人当场销毁[32] - 定期报告公告前,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公司财务报表及数据[32] 其他规定 - 公司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34] - 公司相关人员在重大事项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34] - 公司及子公司未遵守制度,将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并给予处分[34]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3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