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派家居(603833) -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30日制定)
欧派家居欧派家居(SH:603833)2025-10-30 15:51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 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主 动辞职、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其实际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相关规 定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向公 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 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其书面辞职报告时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其 辞职报告时生效。除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