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择(603721) -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月 第 17 条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循以下原则: (1) 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人选中的至少两个以上 (含两个)人选由公司委派或推荐。 (2) 控股子公司不设董事会而只设 1 名执行董事的,由公司推荐的人 选担任执行董事。 第 18 条 公司推荐的董事应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控股子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1) 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作为董事的权利,对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负责; (2)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科学管理,督促控股子公司建立和实施有效 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条 为加强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的管理,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切实保护投资 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或业务发展需要 而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