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微(688396) -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华润微华润微(SH:688396)2025-10-30 16:0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不超过19名董事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现由9名董事组成[5]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5] - 设董事长一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5] 董事会职责 - 特定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如资产总额占比等6种情况[10]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未达股东会标准交易由董事会决定[12] - 与关联法人特定成交金额交易由董事会决定[12]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15]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出,紧急可随时通知[15] - 会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19]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附议赞同时,董事长必须召开临时会议[21] - 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特定提议的临时会议[21] - 临时会议召开5日前通知全体董事[22] 表决相关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一董事一票[24] - 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视为弃权[24] - 除对外担保,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27] - 未开会但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签字的书面决议效力相同[27]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9] 其他 - 董事会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性机构,费用公司承担[17] - 设立审计合规等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临时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7]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29]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应暂缓表决[30]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3]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36] - 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36] - 规则与章程抵触执行章程规定[38]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需报股东会批准[38]